手里有劳动法,打工人心里不慌
本文在我自己的公众号上首发的,因为看到牛客网求职的朋友比较多,所以在这里发一份,希望大家不要被公司给唬住了,咋劳动者(打工人)有自由就业的权利。
上周五看到朋友转发的周五拼多多员工在职言的热帖,看到公司百般刁难,不给出离职证明,我非常气忿。之余想做点事情,于是去查了下相关法律资料,发现其中提到的公司的三类行为均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从原文帖子下面拼多多员工的评论中看到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三样。我们对照着上文中的三类行为,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搞懂了法律规定,就知道公司如果拖欠员工离职证明,最快捷方式就是打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当天就能拿到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7月1日修订并实施。第一条这样写的: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当年起草过程中争议很多,最为集中和激烈的是,该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最终选择向劳动者倾斜,所以第一条开宗明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以下为了行文简单,用法律来代指劳动合同法。
关于脱敏
法律中没有关于脱敏相关的内容,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法条,分别在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
保密协议
公司为了保护商业秘密,通常会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能另签一份保密协议。注意,即使公司没有上述举措,员工也不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只要是工作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员工都有遵守保密协议的法定义务,无论在职还是离职状态,即离职之后也不能泄密,保密义务是永久的。比如程序员掌握的公司源码,是不能在下家公司使用的。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支付所谓的保密费,有一些公司会主动提供。
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是限制员工离职后新工作的范围、地域等内容,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一般会用在核心员工身上。通常限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超过两年)不能去竞争对手家工作,也不能自己开公司,做原公司的竞争业务。
跟保密协议不同,使用竞业限制协议,公司需要在员工竞业期间按月支付员工赔偿金。即使公司没有按约定支付赔偿(三个月内),协议也是有效的,员工需要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申请解除竞业协议。反之如果员工违约,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
据说第二条和第三条是为了保证员工没有入职竞争对手,那公司的正确做法应该是使用竞业协议,而不是自己发明这些规定,对此员工是可以不配合的。公司拦不住员工主动离职的,具体原因在下面。
关于主动离职
上文中作者是属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一起协商来确定离职流程的,如果公司以种种理由刁难呢?来看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可以主动离职,公司挡不住的。看到留言中网友的支招:通过中国邮政的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自己要离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30天满劳动合同即可自动解除,而且用人单位需提供离职证明,否则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
楼主主要担心拿不到离职证明,此时如果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离职证明,可以拨打所在地即上海的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12333,投诉,据网友反馈非常快就能拿到离职证明。
注:拨打 12333,也可以咨询劳动法相关内容。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用于解决员工和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的纠纷,是不收费的。法律规定整个流程最长 45 天,最多延长15日,所以60天内肯定结案。搜索了一下网上的案例,等待劳动仲裁期间,不影响去下家入职,所花费的也就是几天时间。
最后
楼主估计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这些法律知识。希望他能看到下面热心网友的留言,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就诉诸法律武器,如果自己担心,可以找一个律师给自己壮胆。遇事不要怕,只要人活着,就没什么过不去的坎。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我们每个人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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