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岗位,有团结协作精神,为人正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需六级以上),达到学术交流水平;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七)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同等条件下,精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者优先;
(九)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员范围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 数量 | 专业要求 |
科研岗位 | 1名 |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及文学类相关专业,图书馆学、档案学及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类相关专业,民俗学。 |
四、岗位职责
1.致力于民族文学研究工作;
2.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民族文学研究所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3.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按照合同进行聘期考核;
4.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8名进入业务考察环节。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足8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四)业务考察:由所学术委员会和所聘用委员会共同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2人,对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被考察人员再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由在场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成果发表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适合度按满分100分给出分数。按得分高低排序,第一名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五)实习:实习时间原则上为2周,通过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按该岗位业务考察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考试、业务考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聘用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确定为聘用人选。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六、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报名方式
疫情期间,不接收纸质版材料,应聘者请提交《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应聘报名表》(word版)及其他材料扫描件至电子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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