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南部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市新投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金21241万元,属国有独资企业,资产总额达54亿元。为推进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的快速发展,经仁怀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新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特制定《仁怀市南部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下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专业均以教育部2010、2012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代码表作参考来设置,考生提供的本科专业需在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专业目录代码表中。研究生学历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科学历需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截止2020年6月30日已毕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发布公告信息网站:仁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h.gov.cn),发布时间:2020年7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00---2020年8月5日17: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在仁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h.gov.cn)下载《仁怀市新投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信息并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后传至QQ邮箱2064775364@qq.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7日(9:00—17:00),现场确认地点:市新投公司综合事务部907室(市人民医院背后城南客运站),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所需资料:报考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资格证、学信网学历信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个人学历信息)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缴纳100元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可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数。
2.笔试方式、内容及计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方式及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及面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正确。
2.在考察中发现有隐瞒、欺骗、作假等行为或与举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一律取消报考人员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
2.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逾期3天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单位及电话:仁怀市新投公司:0851—22223337,监督单位及电话:仁怀市纪委监委:0851—22274238,仁怀市国资委: 0851—22223388。
本《公告》及相关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相关网站上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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