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员;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宣传思想文化和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九)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全国宣传干部学院计划招聘7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全国宣传干部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访问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文明网,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按要求填写《全国宣传干部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后提交到报名邮箱bgs@npca.org.cn。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文明网公布。
(三)笔试、面试。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中国文明网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到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人事档案。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文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为方便归类,考生报名邮件及报名表名称请务必标为岗位名称+姓名。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中国文明网,请考生随时关注。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全国宣传干部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发表文章等材料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010-88960669(工作日期间)。网址:www.npca.org.cn
五、福利待遇
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10-88963327(工作日期间)。
本公告由全国宣传干部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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