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秋招找了一家公司给了offer(以下简称A公司),然后打印了学校的三方签了自己的名字,备注上也写了违约条件邮寄到了A公司(学校未盖章),但是直到现在三方都没有给我寄回来,所以三方我也没有交还给学校。
现在春招有一家更适合的B公司,因此想要再打印三方,但是学校系统只能打印一份。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
1. 和A公司的三方是否生效,要不要付违约金(三方备注里写明了违约金)
2. 是否需要A公司出具解约函然后把三方要回来?
3. 学校是否需要把旧三方交回去才能打印新的三方?
4. 是否需要向B公司说明这个情况?
求老哥们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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